火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的称谓。参见“木佬”(253页)、“仫佬族”(573页)。
?—1217金朝大臣。本名蒲剌都。隆州(今吉林农安)猛安人。女真族。孛术鲁氏。初补枢密院、尚书省令史,右三部检法、监察御史,迁少府监丞。章宗明昌(1190—1196)末,修北边壕堑,立堡塞,以功进官三
书名。不著撰人。约成书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为著者亲至藏地,随笔记录之作。内载入藏行程,以里计站,颇详尽。又录有布彦、库库木、叶楞、布鲁克巴、噶毕东鲁卜诸奏书,以及唐蕃会盟碑文、御制平定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汤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西北板石顶子。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辽迁至今辽宁辽阳市西北。
?—1752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姓绰罗斯。名将小策凌敦多布第三子(一作次子)。初领准噶尔一昂吉,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十年(1745),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嗣位,受倚任。十五年(1750)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龙河、海阳、接海、格川4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前苏联沿海州克拉斯基(金)诺(即毛口葳)附近,但具体所指有差异,或说在其北的下岩杵河;一说为在其南2公里临波
见“罗泼”(1415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莫拉定,庄园在上部墨竹地区。家族成员拉定巴于乾隆九年(1744)任堆噶本;帕莫拉定巴十八年(1753)为吉隆宗本。拉定巴子于三十四年(1769)被选为工布珠拉活佛转世
独龙语音译,意为“鱼子口”。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并规定捕鱼
瓦剌与明朝间的战役之一。或称“土木之变”、“己巳之变”。瓦剌为蒙古族一支,经过马哈木、脱懽时期发展,至也先即位后,势力所及西起中亚,东接朝鲜,北连西伯利亚南端,南临长城。既与明廷通贡互市,又伺机发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