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兀惹”(107页)。
汉时南越国郎相。岭南番禺地区越人。武帝时,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朝廷令伏波、楼船二将军率江淮以南10万师讨之,兵困番禺城。率粤兵降汉,被封为侯,赐食邑510户。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僧人。初随阿玉奇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受阿玉奇汗派遣,率八人使团取道俄境归国,约于五十一年(1712)春抵达京师,受到清廷礼遇。同年五月
①蒙古语音译,意为“富人”一作巴延。相当于汉语的“财主”、“富翁”。古代蒙古社会富裕牧户主人的身分标志。据《元朝秘史》,约九世纪后半叶,成吉思汗十二世祖脱罗豁勒真即称此。亦被引申为一种称号,用以称呼有
元地方政区名。脱斡怜,清文献作托果琳或托泉琳(蒙古语,周围之意)。元初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原属开地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众说不一,有说脱斡怜即今洮儿河,或说治所故扯为今黑江省桦川县万
亦作洞丁。唐岭南西道宋广南西路溪峒居民总称,亦指溪洞兵丁。南宋范成大(1126—1193)《桂海虞衡志》:宋参唐制,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民户总谓之“峒丁”。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
见“升得”(362页)。
①元代云南孟定路土官。傣族。忽甸土官忽鲁马子。至元二十九年(1292)十二月,受麓川路军民总管达鲁花赤阿散之子招,入觐元朝,进金索、鳞胆、毡衣、虎豹皮等,并进言:其地东南邻境,未附者约20万,慕化愿附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