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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夷改流记

滇黔川桂四省改土归流纪事本末。2篇。清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内容首次对西南四省少数民族进行分类,认为西南所有少数民族归纳起来可分为“苗”、“”二种:“无君长、不相统属之谓苗”,“各长其部、割据一方之谓蛮”,即土司统治区域;次记清初鄂尔泰(1677—1745)奏言实施改土归流的原因、经过等;再记改土归流的功绩及作者对改土归流的态度,主张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应进行彻底改革,认为“小革则小治”,“大革则大治”。这些主张对近代封建统治者影响颇大。为研究西南土司制度史及民族关系史的重要文献资料。载于《圣武记》卷7及《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8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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