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王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东丹王耶律倍第五子耶律道隐受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天会十三年(1135),金宗室燕京留守完颜银术可以曾俘辽天祚帝,历破宋军等功加保大军节度使,迁中书令,封蜀王。十五年,熙宗废伪齐皇帝刘豫,降封此爵。海陵王时(1149—1161),尚书右丞辽阳人张浩以受命扩建燕京城、营造宫室等功,受封。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东丹王耶律倍第五子耶律道隐受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天会十三年(1135),金宗室燕京留守完颜银术可以曾俘辽天祚帝,历破宋军等功加保大军节度使,迁中书令,封蜀王。十五年,熙宗废伪齐皇帝刘豫,降封此爵。海陵王时(1149—1161),尚书右丞辽阳人张浩以受命扩建燕京城、营造宫室等功,受封。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1841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字秋潭。监生出身。初充军机章京。乾隆四十六年(1781),考授内阁中书。六十年(1795)升侍读。嘉庆四年(1799),从那延成赴陕西治军需。十一年(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1654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博尔克氏。世居敖汉地方。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与梅勒章京明安达礼败敌马步军于三河。顺治元年(1644),与固山额真宜拜等入山海
1880—1960近代著名企业家。字庆纶。江苏省南京市人。回族。幼入私塾,稍长在钱米店当学徒。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至湖北汉口在“义盛成鞋帽店”当管帐先生,三十二年(1905)任“义盛成广货店”
见“嘎仙洞”(2449页)。
河流名。亦称郭尔毕擦河、古尔巴齐河。位于东经119°附近。发源于外兴安岭。自北向南流入黑龙江后复向北流,会石勒喀河。原为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一条流程不长的中俄界河。故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当时条约规
见“僾尼”(2249页)。
1607—1656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额驸何和礼第五子。自幼从征,屡立战功。崇德元年(1636),任固山额真,随皇太极略朝鲜,占领王京城。四年,坐事免官,寻围明松山,击败明兵。复为固山额真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