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1754—1835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见“敌烈部”(1882页)。
内蒙古巴林右旗苏木寺庙。清咸丰四年(1854),为固伦淑慧公主守陵而建。有殿堂僧舍50多间。民国3年(1914)被火烧毁,复于原址重建殿舍20余间。庙内喇嘛最盛时达300余人。解放时尚有77人。
辽代部族名。又作胡母思山部、胡母思山蕃等。活动于今我国新疆与蒙古国交界处的北塔山一带。辽初,天赞三年(924),为辽所破,附辽,成辽属国(一说成辽部族)之一。向辽朝贡不定,有从征义务,但出兵无定额。辽
见“肆叶护可汗”(2355页)。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见“硬寨司”(219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