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明代云南大侯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大侯长官司(治今云南云县)长官。永乐二年(1404),颁给印符、金牌。三年(1405),遣子刀奉董贡马及银器,明赐以钞币,六年(1408)复遣第不纳狂至明廷入贡,赐予如例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驻牧于伊克乌兰河流域今伊克乌兰乡红卫村。原居贵德县黄河南。清咸丰(1851—1861)年间,迁到刚察地区,后分为刚察贡玛、秀乃尔和彭波3个部落,互不通婚。拉卜楞寺大
元初迦叶弥儿高僧。一作兰麻。西域筑乾国(今克什米尔地区)人。姓伽乃氏。早年学佛有成,随兄斡脱赤往蒙古,受元太宗窝阔台礼遇。元定宗贵由师事之,时称罽宾(即克什米尔古称)大师。宪宗八年(1258),奏举道
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萨克达氏。字云阁。光绪二年(1876)进士。由户部主事简平凉知府。三十一年(1905),由巩秦道擢青海办事大臣,直至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卒,谥勤僖。著有《大学衍义约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1643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子。崇德元年(1636),封镇国公。二年,随承政尼堪由朝鲜进征瓦尔喀,至吉木海,败平壤巡抚、安州总兵及安边道援兵。六年(1641),从征明,
元朝官员。高昌畏兀儿人。婺州路达鲁花赤※铁哥术之子。幼事真金太子于东宫。至元十五年(1278),为中书省宣使。尝使河南,适遇汴(今河南开封)、郑(今河南郑州)大疾疫,命所在村廓构室庐,备医药,以治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