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见“拓跋焘”(1358页)。
见“娄昭”(1762页)。
?—1196西夏宗王。党项羌族。夏仁宗李仁孝族弟。初封郡王。深沉有器度。以任得敬擅权危国,诬杀宗亲,故深自韬晦,口不言国事。及仁宗谋诛任得敬,于夏乾祐元年(1170)奉仁宗命,设计诱捕得敬党羽,得敬伏
傈僳语音译,意为“互助”、“换工”。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上的一种换工互助协作形式。多在贫苦农户之间进行,以弥补劳力和牲畜之不足。一般有较固定的换工集团,常在该集团内彼此换工。通常是人工换人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官名。唐征龟兹之行军建置。龙朔二年(662),龟兹恃吐蕃而叛唐。高宗遣苏海政为行军大总管,统突厥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二可汗所部出讨之。至疏勒(今新疆喀什)南,与吐蕃约和而归。
见“康国”(2100页)。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见“札只剌”(1600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廉年号。1053—1055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