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木忽而
见“玉木忽儿”(476页)。
见“玉木忽儿”(476页)。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
1182—1251乌思藏著名高僧。藏传佛教萨迦教派萨斯迦五祖之第四祖。出身于藏地区萨斯迦款氏家庭。原名班丹顿朱,幼从师受戒,出家学法,改名公哥监藏(又作贡噶坚赞)。宋嘉泰四年(藏历木鼠年,1204),
参见“谢志珊”(2301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
见“和硕特西后旗”(1451页)。
东北古族名,亦为其所建政权名。一作夫馀。来源于中国北方古※貊族迁居东北的一支,一说夫余乃“”之缓读。传说其始祖东明出自※橐离国,逃奔“至本地的夫余而王之
敕勒之一部分。即指黄河河套以西地区的敕勒。北魏神䴥二年(429),太武帝拓跋焘将数十万敕勒(高车)从漠北迁于漠南。次年,敕勒新民(包括一部分柔然人),不堪忍受北魏将吏侵夺,欲待牛马饱草后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圣宗※兴圣宫。“血古只”,又译作“穴骨只”,辽太宗※永兴宫下一※闸撒为是名。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
即“安答”(9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