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407明朝将领。亦译娄多尔辉,汉名柴秉诚。蒙古族。初为阿鲁台部下,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受明将宋晟招抚,与另一蒙古将领把都帖木儿(吴允诚)率部众5千余人投明朝,赐姓名,授后军都督佥事
即“高升泰”(1916页)。
?—974五代末至宋初,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三子。开运二年(945),兄曹元深卒,继任。三年,被后晋封为沙州留后。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太保。与周邻诸国、诸族保持和好关系。显德二年(955),被后周
绥远省政府秘书处刊物。1929年创刊,石印,16开,塞北通讯社编辑。以传达政令、沟通蒙汉关系为宗旨。内容有省闻、蒙闻、公牍、讲演等栏目。每期出400份,分送内蒙古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13旗、各省区政府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杭锦旗。牧地东界鄂尔多斯左翼后旗,西界右翼中旗,南界左翼中旗,北界乌喇特旗。汉朔方郡地,隋唐为丰州九原郡治所,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
参见“抛绣球”(1058页)。
辽、金、元时风俗。契丹、女真、蒙古等族素敬天,向有拜天之礼。契丹俗,凡国有大事,皇帝登极、举兵征伐、克城取地、凯旋班师至出猎,常以青牛白马等祭祀天地。皇帝亲临,以巫觋祈祝。金沿袭此俗。重五、中元、重九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
参见“什和勒伯克”(3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