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太
即“高升泰”(1916页)。
即“高升泰”(1916页)。
契丹官名。为管理※瓦里中奴隶之官。《辽史·国语解》称:“抹鹘,瓦里司之官。”契丹有籍没之法,凡宗室、外戚、世官之家,犯逆反等罪,其家属皆没入瓦里。终辽之世,帝后12宫即有74瓦里。瓦里设此专官管理,属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见“兴圣宫”(915页)。
①即“大㚖(76页)。 ②辽天庆六年(1116)擒高永昌献金将斡鲁者,亦名挞不野,为高永昌部下,或说其为二人,或说为同一人。 ③即“答不也”(2238页)。
清代新疆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萨雅克部首领。道光四年(1824),张格尔犯边,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帮办大臣巴彦巴图所败,遁。巴彦巴图乘机纵兵杀掠。其妻孥及部众百余人皆惨死。为报杀亲之仇,遂会张格尔部2
旧时云南德宏傣族土司在梁河阿昌等民族地区所设的一级行政单位。与※“㽘”相似。下辖5至8“挡”,每“挡”由一个较大的村寨或若干小村寨组成。由土司直接任命一名撮头,负责所辖各“挡”公共事务和
民族语文词书及公文汇编。共4种版本,3种成书于明代,1种成书于清代。①明太祖朱元璋敕撰。蒙古族学者火源吉编纂。洪武十五年(1382)始编,二十二年(1389)刊行。包括两部分,前者为杂字,共收844个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字靖堂。道光六年(1826),任承德府知府,逾4年,擢热河兵备道。著有《承德府志》80卷。
见“前赵”。(17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