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林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客都要给新娘送礼品。新娘本人当天则不露面,躲于亲戚家。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客都要给新娘送礼品。新娘本人当天则不露面,躲于亲戚家。
(309或319——351) 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吐谷浑之孙,※吐延长子。晋咸和四年(329),父为昂城(今四川阿坝)羌人首领姜聪刺死,继立。誓报父仇,日缚草为姜聪像哭而射之。孝而好学,有才略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香、香卓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五年(126
?—990首次见于史籍的南丹州土官。今广西南丹人。壮族。北宋开宝七年(974),北宋刚刚统一岭南,即遣使要求内附,自称刺史。九年,复进贡于宋,求赐牌印,宋刻印予之,太平兴国五年(980),又贡银百两。
古族名。以男女皆蓄发寸许而得名。其称始见于明代,清与民国因之。今统称※仡佬族。多分布于贵州新添(今贵定)、施秉、黄平、安顺等地。其民嗜酒。人死则积薪焚之。男女皆勤于耕作。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见“盛逻皮”(2033页)。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朝鲜语音译。旧时※“契”组织的一种,即农务契。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存在。多在插秧和锄草季节组织,以一个部落为单位,参加者均为男丁,有威望和力量者担任初首(亦称领首、座上、领座,即指挥者)和都监(初
见“者林山卫”(1349页)。
见“议榔”(6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