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唐代南诏长卷画。亦称《南诏中兴二年画卷》、《南诏中兴国史画卷》、《南诏画卷》、《南诏图卷》、《南诏图传》等。南诏舜化贞中兴二年(唐昭宗光化二年,899)画毕。南诏忍爽(官名)臣王奉宗、张顺等绘画监制。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阿拉伯语sultan的音译。又译算端、素丹、锁鲁檀、苏勒檀等,今多译苏丹。原意为“力量”、“权柄”,后引伸为“统治者”、“君主”。伊斯兰教国家统治者的称号。10世纪伽色尼王朝创建者马赫穆德始用此称号,
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鄂木布长子。父死后,袭土谢图岱青号。世驻牧青海永安卫之西,大通河北边,为青海和硕特8台吉之一。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末旗、西右翼前旗、北右
见“佟佳江”(1095页)。
1719—1795清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藏族。生于西藏东部昌都之温普。7岁入昌都寺出家。至17岁均从父学习文字。20岁赴里塘寺学习因明及内明。24岁赴拉萨,于色拉寺的切巴扎仓求学。从七世达赖格桑嘉措
?—413北魏起义首领。西河胡人。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五月,与建兴王绍起兵反魏。魏主拓跋嗣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率兵3千镇西河招讨之。七月,以河西胡曹龙势众,归附之,杀马结盟,推龙为大单于,献马
见“巴岳特”(410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见“崇寿寺”(20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