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有才识、熟悉营务。光绪二十六年(1900)充当东科尔,帮仔琫公所书算。是年,补放七品管理帐房第巴。二十八年(1902),三十年,升补六品聂木营官。升补五品贡噶尔营。翌年,奏准补
见“丹必占灿”(378页)。
蒙元时期对漠西卫拉特蒙古诸部的总称。汉文史籍又作斡亦剌惕、外剌、外剌歹,均系蒙语oirad异译。初分布于今德勒格尔河至叶尼塞河上游的原始森林中,住地为八河流域。过着以狩猎为主、辅以渔牧的生活,为※“林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匹兰领部而得名。居于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东晋太元十年(385),部众五千降于西秦乞伏国仁。次年,擒前秦苻丕益州刺史王广于秦州,执送后秦。参见“陇西鲜卑”(1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贞元三年(1155),尚书左丞张中孚受封。中孚原为宋将,父张达仕宋至太师,从父荫入仕,累官知镇戎军兼安抚使,屡从吴玠、张浚以兵拒金军。天会八年(1130)降金,任镇洮军节度使,后
见“纳都”(1267页)。
见“察拉克”(2473页)。
?—1260蒙古国将领。蒙古族。初副哈剌不花征蜀,后受宪宗命统军2万守六盘山。宪宗九年(1259),汗死后,与朝臣阿蓝答儿、脱火赤等相结,谋立汗弟阿里不哥。中统元年(1260),自六盘山起兵,与南下之
参见“咪曼”(16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