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部僧正
僧官名。明清对于藏族地区州一级,封授一些管理僧众统领土民的僧人头目为僧正,给予印信,敕书,依例朝贡承袭。清代有圆成寺僧正,闫家寺僧正等,隶僧录司。
僧官名。明清对于藏族地区州一级,封授一些管理僧众统领土民的僧人头目为僧正,给予印信,敕书,依例朝贡承袭。清代有圆成寺僧正,闫家寺僧正等,隶僧录司。
※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黄河、湟水、析支河交汇地区)。战国时,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无弋爰剑孙印率其种人离开湟水地区,出赐支河曲,
1723—1775清宗室、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从曾孙。乾隆八年(1743),封三等辅国将军。二十三年(1758),以三等侍卫率健锐营兵千人败淮噶尔叛军余部,追至阿克苏,因
匈奴语音译。意为“冢”。《史记集解》引张华语:“匈奴名冢曰逗落。”《史记·匈奴列传》:“其送死,有棺椁金银衣裘,而无封树丧服。”匈奴人对其极为重视,汉昭帝(公元前87—前74年)时,因乌桓掘前单于冢,
元云南行省金齿宣抚司辖地之一。据《元史·地理志》载,其地“在镇西路(今盈江县)西北(今小江流域与江心坡一带)”,为景颇、阿昌等民族先民聚居区。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1278),隶金齿宣抚司管辖。时金齿
即“忽汗州都督府”(1491页)。
即“乞儿诺尔”(123页)。
元朝赋税名目。《元史·食货志》:“科差之名有二:曰丝料,曰包银”,“又有俸钞之科”,共3项。对象是民户,其他诸色户不征。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户籍科差条例,按各户户等高下摊派不同数额,以三等九甲
即“榜什”(2420页)。
见“剪发”(2121页)。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