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人弩
见“编架弩”(2308页)。
见“编架弩”(2308页)。
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纲领性文献。1940年7月,经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提纲主要以蒙古族为例,论证了蒙古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点,指明日本帝国主义对蒙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①(?—1654)清代蒙古王公。浩齐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奇塔特昆杜棱额尔德尼车臣楚琥尔子。号额尔德尼。为避察哈尔部侵扰,往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崇德二年(1637),率众附清,三
见“辖里尀”(2445页)。
即“倭赤”(1888页)。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见“拨换城”(1377页)。
①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永乐二年(1404)置。在嘉峪关西。秦及汉初为月氏、匈奴地。武帝时辟为敦煌郡,后魏称沙州,唐因之,后没于吐蕃,宋入于西夏,元为沙州路。东接赤斤蒙古卫,南抵安定卫,西、北界哈密卫。
清初圈地以绳作为计算田土数量的单位。单身汉人投充旗下,愿领地纳银者每人分给“一绳地”,合42亩。共拨给圈地35 245亩,约839人愿领一绳地,称“绳地人”(21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