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尔布
清代后藏官员。藏族。道光十九年(1839),补放戴琫。二十一年(1841),以拉达克和森巴人侵藏,随同噶伦带兵攻夺几汤新寨,于多玉重创侵略军,毙拉达克首领,并收复茹妥,奋勇出力,赏三品顶带花翎。
清代后藏官员。藏族。道光十九年(1839),补放戴琫。二十一年(1841),以拉达克和森巴人侵藏,随同噶伦带兵攻夺几汤新寨,于多玉重创侵略军,毙拉达克首领,并收复茹妥,奋勇出力,赏三品顶带花翎。
见“恰域万户”(1725页)。
北魏太宗明元皇帝拓跋嗣年号。414—416年,凡3年。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集宁县(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宁市东南土城子)。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于春榷场设置集宁县,隶抚州。元朝升为集宁路。明废。集宁故城址今仍
见“巴达哈伤”(414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见“西辽”(689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清代满族女学者。字丹奉。乾隆时江苏、浙江巡抚雅尔哈善妹。有残疾,立志依父母以终,著有《素言》。
参见“大凉族”(87页)。
清内蒙古学校名。雍正二年(1724)土默特旗当局在归化城文庙西设立土默特旗官校,选收蒙古贵族子弟学习蒙、满、汉文,是内蒙古地区最早的学校之一。初仅有学生9名。不久改名为“启运书院”,学生增加到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