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庄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1162金大臣。本名斡论,亦作讹论。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孙,国论乙室勃极烈阿离合懑次子。聪敏多谋略,通契丹字。太宗天会元年(1123),奉命督扈从诸军讨平乌底改叛众,授左监门卫上将军,为广宁
书名。广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据采访与史书、方志写成。万历四十年(1612)成书。内容主要记述山川、名胜、风土、人情及少数民族情况。其中卷上写山川、特产
清代中俄贸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次年五月十八日,又于恰克图签订划定蒙古地区边界条约。条约第四款规定:开祖鲁海图、恰克图和尼布楚为两国贸易地点,两国商人均可于其地盖房建栅。
藏语音译,俗称“拴头”。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对依附于大部落的一些小部落的称谓。是时当地部落纠纷频繁,一些弱小部落为求得自身安全,一般被迫投靠大部落为附庸,受大部落头人的节制,大部落有保护他们的义务,但
见“泰不华”(1799页)。
即“代来城”(570页)。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土司名。元大德元年(1297)以庆远路改置。世袭土官为壮族莫氏。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属湖广行省。统辖宜山、南丹、东兰、那州、地州、永州(今天峨地)、鸾州(今天峨地)、思恩(今环江)等州县。约属壮族聚居
民国初年新疆库车叛乱事件头目。巨商。维吾尔族。1918年5月,在英帝国主义策划下,密谋于封斋日发动武装叛乱,号召杀尽汉人,“收复领土”。因被官府发觉,仓促起事,聚徒攻城,烧杀抢掠。由于不得人心,不久被
见“元子攸”(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