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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髻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饰。亦作椎结、高髻。其式将头部周围剪短,将中央长发挽为高髻,如锤如椎,置于头顶或脑后。古时百越民族多此发式。《吴越春秋·吴太伯传》载:吴寿梦元年(前585),寿梦对鲁成公曰:“孤在蛮夷,徒以椎髻为俗”。《史记·陆贾传》载赵佗久居蛮夷中,改从越人装束,而“椎结箕踞”。《史记·西南夷列传》及《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皆称滇越、夜郎、邛都的居民,亦以“椎结”为俗。百越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及南方许多民族至今还保留有这种传统的发式。壮族先民“乌浒人”及唐宋时期岭南(今两广等地)俚僚、峒僚,皆以“椎结”为俗。明清时的壮族仍以“椎结”为俗,如清李调元《南粤笔记》载:“粤俗妇女尚高髻短裙。”乾隆《柳州府志》卷30载:象州诸邑多瑶僮,“男女椎髻跣足。”道光《龙胜厅志》亦载:“僮人头顶留发挽髻子,插银簪,带耳环,颈上戴项圈。”到民国期间,壮族男人大多数方改从汉族的唐装,剃光头,但妇女仍“椎结”或“披发”。其他少数民族保留此种发饰比壮族还多,广东连南瑶族男人至今还保留有“椎结”发饰。古代吐谷浑可汗亦结此发式。《魏书·吐谷浑传》载:“夸吕椎髻毦珠,以皂为帽,坐金狮子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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