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州僚
见“溆州蛮”(2285页)。
见“溆州蛮”(2285页)。
哈尼族他称。又作“卡多”。雍正《云南通志》卷24《种人》条:“卡隋,元江有之。”康熙《元江府志·彝人种类》:“卡隋……喜歌舞”。道光《元江州志》、《新平县志》、《他郎厅志》、《普洱府志》及民国《墨江县
见“勒俄特衣”(1987页)。
?—174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北左翼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塔萨博罗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军占据拉萨,清军分二路向西藏挺进,奉命率所部驻柴达木。雍正元年(1723),因拒附
见“溆州蛮”(2285页)。
?—1758清朝将领。达斡尔族。乾隆十九年(1754),以甲兵从征卫拉特,因功擢侍卫。次年,迁头等侍卫,与俄疆吏斯喀比潭会于额尔齐斯河上,索要叛清的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未果。晋副都统,率兵
原始社会人们按地域结合、生产资料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亦称农民公社、毗邻公社、地域公社、土地公社,简称村社。狭义专指农业公社,广义包括游猎公社、游牧公社等非血缘性组织。原始社会末期,
傈僳语音译,意为“由同一祖先的后代所组成的集团”。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氏族组织的残余形式。约16世纪中叶,傈僳族诸氏族在陆续进入怒江地区过程中,因不断遭逢战乱,氏族组织逐渐解体;定居怒江后,诸氏族散
?—1649清初回民反清起义首领。回族,甘州(今甘肃张掖)回籍军官。顺治五年(1648)四月,因对清“重满轻汉”和“剃发令”不满,与回籍军士米刺印等率回、汉官兵起义反清。杀巡抚、总兵,据甘州,拥立明延
1775—1840清代文史学家。安徽黟县人。字理初。道光举人。家贫力学,性情狷介。勤于疏记,学主求是。为学广及经、史、诸子、医理、天文、释典、道藏各个部门。所著《癸巳类稿》、《癸巳存稿》最著名。两书史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