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
即“夫余”(223页)。
即“夫余”(223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毛难族”,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改今名。人口71968。主要分布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下南两个乡境内,另有少部分散居在河池、南丹、都安、东兰等县(市)。其居住地区曾被
明代羌族部落名。分布在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北部。宋时即已存在。陇木长官司使祖先杨文贵曾随官军征讨之。宣德年间(1426—1435 ),将军陈怀、蒋贵又率兵镇压。万历元年(1573),该部羌人围茂
清皇室遣旗员于狗房理事者。清代禁中设鹰狗处,下设养狗房。以侍卫(三至六品官)任其统领及正副头领,管理豢养、驯服猎犬诸事务,是为“狗上行走”。※闲散官员暂时委用其间,以督率养狗拜唐阿(执事人)供役者,亦
见“唐兀”(1923页)。
?—1454明景泰年间苗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与侄黄龙、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受黄龙派遣坚守水坪大寨。五年,
“马岗”为藏语音译,※外差中的一种。旧时以岗为单位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服兵役的土地。每一马岗,约有土地40※克,通常须出常年兵一名,兵员的衣食用费由被分予此种土地的农奴负担,清代还要自带武器。按乾隆五十八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新唐书·南蛮传》谓:“督爽,总三省也”。即行政中枢。参见“九爽(35页)。
即“高泮弼”(1915页)。
参见“山哈”(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