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西夏学校之一种。景宗元昊于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建。以谟宁令(天大王)野利仁荣主其事,将《孝经》、《尔雅》、《四言杂字》译为蕃语,用蕃文(西夏文)书写,教授学生。学生皆选自蕃、汉官僚子弟。学成后
见“仁美”(315页)。
畲族首领名。据史籍记载,宋至明朝时期,主持管理畲族村寨或地区公众事务的长官。南宋刘克庄《漳州谕畲》载,南宋王朝对畬族招抚时,有“畬长李德纳款”。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亦载,广东凤凰山区畬长雷文用曾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见“兀者屯河千户所” (112页)。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兵进藏时,调土兵600于拉里、巴塘地方护送粮饷,又随征郭罗克,俱有功,加宣慰使衔。卒,子桑朗容忠嗣 。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志书。驻藏大臣松筠撰。1卷。成书于嘉庆三年(1798)。道光二十七年(1847)重刻。资料多系著者任驻藏大臣期间亲巡边徼所得。全书共28题(一说27题),分别叙述安边、抚藩、戒怒、遏
金大臣。本名谋古鲁。字子达。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温迪罕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授固安主簿,历任信州判官、顺州刺史、南京警巡使、监察御史、户部员外郎,累官太常少卿,充陕西元帅府
?—175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和硕亲王※敦多布多尔济次子。乾隆六年(1741),命在乾清门行走。八年(1643),父死,袭札克和硕亲王。十年(164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设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