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隐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 (640页)。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书名。元许有壬(1287—1364)撰。81卷。内赋1卷,诗28卷,序、记14卷,碑志21卷,杂志9卷,公移4卷,乐府4卷。皆其晚年所自编。有壬汤阴(今河南汤阴县)人,字可用。延祐进士。历仕仁宗至顺帝
即“段辽”(1693页)。
清代新疆城名。※“伊犁九城”之一。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于和尔郭斯。驻绿营汉军屯镇参将、守备,设巡司一员。同治十年(1871)沙俄入侵伊犁后被毁。位于今新疆霍城县西北,称老霍城(霍尔果斯)。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明朝制定的明蒙互市法规。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宣府、大同至甘肃边塞开设十余处马市。为确保互市的顺利进行,明朝特制订此法规,令边臣执行。规定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见“朱驹波”,(7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