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市法五款

市法五款

明朝制定的明蒙互市法规。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宣府、大同至甘肃边塞开设十余处马市。为确保互市的顺利进行,明朝特制订此法规,令边臣执行。规定明方只许出售“布货、食物”,其余不得出售,严禁兵器交易;蒙古方面不得出售老病伤残劣马;边臣须及早准备货物,克期完成互市,以俭省费用;按约购马,不许增购增赏;通事官(译者)之职责等。此为互市总则,其他互市马额、马价、抚赏等细则另有规定。法规辑入王士琦的※《三云筹俎考》一书中,为研究明蒙互市的重要文献。

猜你喜欢

  • 奉天将军

    即“盛京将军”(2033页)。

  • 伙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

  • 珠颜勒空

    藏语音译,意“俸粮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粮食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俸粮,兼放高利贷。

  • 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

  • 噶达克商埠

    西藏噶达克地方开设之通商市场。光绪三十二年(1906)根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中英西藏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特权。此年,英派他克齐为驻噶达克委员,清朝派毛秉科充

  • 罗秉忠

    ?—1480明朝将领。原名克罗俄领占。沙州卫都督佥事※困即来子。正统九年(1444),父卒,兄喃哥袭职,本人被授予指挥使,协理沙州卫事。兄卒,升都指挥使,代领沙州卫部众。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

  • 龙凭藤峡纪略

    书名。广西土司志及大藤峡瑶民起义史书。2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此书字为※《龙凭纪略》与※《藤峡纪闻》二书的合订本。有《宁攘全编》本。

  • 迦师祗离

    见“喀什噶尔”(2205页)。

  • 马毓宝

    1894—1918字善楚。云南昆明人。回族。1912年入云南陆军讲武堂,继被选派入南京军官学校学习。1913年任湖口陆军营长,参加“江西之役”。1916年任护国第二军副营长。聪颖好学,兼通法语。191

  • 信勤

    清末大臣。字怀民。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以荫生累迁至浙江布政使,署巡抚。光绪三十四年(1908),代贻谷为绥远城将军。思有所建树,能尊重知识人才,按规定督办垦务,未成而罢。辛亥革命(1911)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