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创造人和其他动物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地球上凡是能呼吸的动物,均是它创造出来的,且有极为生动的神话传说:它初以肉和泥土相拌创造出人,加入骨头后,会走路。那
见“盆奴里国”(1706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即七蕃。见“五姓蕃”(263页)。
又记作“铁浮屠”。亦称“铁塔兵”。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完颜宗弼(兀术)专门装备训练的一支特殊的侍卫亲军。女真语谓“亲军”曰“合扎”(扢叉),故亦有称“合扎猛安”或“扢叉千户”。此军据《宋史》所记:
内蒙古昭乌达盟经棚等地用毛毡制作的靴子。以毛毡为原料,按大小型号,自靴腰以下,反复搓擀,经10余道工序制成。厚实耐穿。靴底脚心处稍凹,靴尖与后跟略呈圆型状如疙瘩,故名。此靴保暖性能好,不钻风,不进雪,
一作朱邪赤心,即“李国昌”(1036页)。
见“苏图克·布格拉汗麻扎”(1010页)。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汉为柳城、交黎2县地。北魏、北齐后,北境俱属契丹。元属大宁路兴中州,西北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