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钱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河北西路安抚使※耶律忒末子。早年仕金。成吉思汗九年(1214),率众3万随父投蒙,入蒙后授招讨使。十六年(1221),从父略邢、洺、磁、相、怀、孟等地,多获战功。次年,父致仕,
书名。清代蒲圻但湘良撰。15卷,卷首1卷。成书于光绪九年(1883),蒲圻本为16册,家刻本7册。作者曾任湖南辰永沅靖道官吏,根据文件、史料及实地勘察材料,撰成此书。内容包括奏摺、纪述、告示、部复等文
见“合不频尼”(835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喀巴卫,并说清代喀巴岭,在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西南30里。
约1862—1930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泉孙。蒙古正蓝旗人。自幼好学,博及经史,尤熟谙掌故。光绪朝,累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著有史学笔记《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清道光、咸丰以来直至20世纪30年代北
见“弘慈寺”(645页)。
?—1393北元大臣。又名不颜朵儿只。蒙古族。元末任知枢密院事、平章,封国公。明洪武三年(1370),元惠宗(顺帝)卒,继事北元大汗爱猷识理达腊,官太尉。七年(1374),遣使至大同,表示欲降明,太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