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子鄂拓克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
哈萨克等游牧民族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又译为阿乌尔、阿吾尔。指若干牧户组成的游牧群,后引申为“村庄”。既是氏族部落最基层组织,又是生产单位。与蒙古、柯尔克孜等族阿寅勒相似。一般由七八户至十几户牧民组成。解
书名。不著撰人。约成书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为著者亲至藏地,随笔记录之作。内载入藏行程,以里计站,颇详尽。又录有布彦、库库木、叶楞、布鲁克巴、噶毕东鲁卜诸奏书,以及唐蕃会盟碑文、御制平定
?—1924清末民初内蒙古伊克昭盟王公。达拉特旗札萨克多罗贝勒之子。光绪二十七年(1901),乘达拉特旗人民因反对天主教失败,被迫赔款之机,鲸吞大批牛羊。三十一年(1905),又在绥远城将军胎谷放垦时
见“阿里耀卿”(1224页)。
见“科差” (1674页)、 “丝料”(652页)。
见“长寿天亲可汗”(371页)。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
见“巴拉吉尔”(414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五月,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今甘肃临夏),遣人招谕吐蕃诸首领,河州以西朵甘地区诸部归附。四年十月,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管辖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