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河名。藏语称“朗钦藏布”,意为“象嘴河”。又作狼楚河、萨季里日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阿里地区。发源于冈底斯山南麓,玛旁雍错(即玛法木错)以东,西流出国境称萨特累季河,经印度、巴基斯坦入印度洋。河长309
明代北方边陲驿站。在宣府镇(治今河北宣化,为明九边之一)城西10里。暖铺前有亭,“纹梁绣拱,彩绘焕然”。亭后有正厅5间,两庑倍之,亭南为中门,中门之外又有两庑,各3间,前为大门,缭以周垣,植以花木,宏
见“东方全史”(513页)。
明朝官员。蒙古族。元朝旧臣。通蒙古文书。明永乐(1403—1424)时,由都指挥李贤(蒙古族)荐举于明成祖,任教习翻译。洪熙元年(1425),因积年辛劳,由吏部尚书蹇义上报,升鸿胪寺右丞。
吐谷浑典故。据《魏书·吐谷浑传》载:宋元嘉三年(426),吐谷浑王阿才(又作阿柴)临终前召集子弟20余人进行教诲,命其母弟慕利延将一支箭折之,如命;又命取19箭折之,延不能折。阿才训曰:“单者易折,众
?—6367隋代回纥第二代首领。药罗葛氏。※特健俟斤子。才勇有谋,嗜猎射,善战,临战对敌,必身先士卒,所向皆破,为众所畏服。早年与父不知,被逐。约于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被族人拥为首领。依仗其母乌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
1260—1306元朝大臣。又译阇里、彻理。蒙古燕只吉台氏。马步军都元帅太赤曾孙。家居徐州。至元十八年(1281),受世祖召见,留侍左右。从征东北边。擢利用监。谏言赈恤民众,禁鬻学田。二十四年,从征叛
①西夏党项族姓。西夏汉文《杂字》蕃姓中的第二姓。 ②(?—1056)夏景宗元昊妃。原为大将野利遇乞妻,遇乞遭元昊诬杀后,与元昊私通,野利皇后发觉,使出居戒坛寺为尼,号没藏大师。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
①(?—520)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一作配奴。郁久闾氏。※伏图子。柔然始平三年(北魏永平元年,508),优图西征高车,被其王弥俄突所杀,遂继位,号“豆罗伏跋豆伐可汗”(简称“伏跋可汗”,意为彰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