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见“梁貊”(2126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见“撒秃河卫”(249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能合啰”。掌管畜牧事,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4案头。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呼韩邪单于之子。初为匈奴右贤王。汉宣帝甘露元年(前53),呼韩邪为郅支单于所败,为求汉助以自救,遣其入侍汉朝,为汉匈和好作出贡献。
?—1865清朝将领。科尔沁左翼后旗(今内蒙古科尔沁左后旗东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五年(1825),承袭科尔沁札萨克多罗郡王爵。后授御前大臣、蒙古正蓝旗、满洲镶白旗都统。咸丰三年(1853
渤海国末王※大諲譔世子。后唐清泰元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十七年,934,《东国通鉴》作天授九年,似误),率众数万(一作数万户)投高丽。高丽国太祖王建待之甚厚,赐姓名王继,附之宗籍,特授元甫,守白州(今称白
1751—1823清朝宗室、诗词书法家。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1789),封成亲王。嘉庆四年(1799),在军机处行走,亲王领军机自此始。十八年(1813),督捕天理教首
犴皮套裤,参见“阿拉木什”(1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