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传说远古时代,地上无人,后来从葫芦中出来一男一女。男名扎底,女名娜底,二人周游各地,不见一人,回禀仙人,仙人命其二人结为夫妻,繁衍后代。娜底孕后,在南亚河边生一小孩,被河水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会十五年(1137),右副元帅完颜宗弼受封;天德(1149—1153)初,易州(今河北易县)人司徒张通古受封;大定二年(1162),太宗子完颜斛孛束追封,七年(1167),完颜
?—1888清末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张佳氏。黑龙江驻防。初从胜保镇压捻军,累官协领,赐号济特固勒忒依巴图鲁,擢副都统,晋头品服。同治元年(1862),因事褫职,仍留军。四年(1865),授吉林双城堡总
即10户或10人之长。古代兵制10人为什,户籍10家为什,曾是北方游牧民族军政合一的基层组织首领。匈奴、女真、蒙古等皆设之。匈奴在万骑长下各置千长(千骑长)、百长(百骑长)、什长(十骑长)等。所有及龄
门巴族宗桃风俗。一作“康瑞腔录”。门巴语音译,“康端”意为“同一祖宗的骨头”;“独宾”意为“怀”,“腔录”意为“黑”。门巴族对低贱骨头人的泛称。当地民间总称其“庶汞”即鬼人繁衍起来的后代,分指屯、沙些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泰定本纪》载,泰定三年(1326)置木朵路。《明史·地理志》称木朵路在孟艮御夷府东,当今缅甸南掸邦景栋与云南西双版纳之间。为傣、掸族居地。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见“苑川”。(1343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宋代上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永顺西北)刺史※彭仕羲子。景祐(1034—1038) 中,知忠顺州。庆历四年(1044),以罪绝其贡奉及岁赐。皇祐二年(1050),知上溪州。因妻被父夺,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