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参见“内齐托音呼图克图二世”(312页)。
十六国时期后燕宗王、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后燕主※慕容垂之侄,※慕容恪之子。初随垂附前秦苻坚,居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及垂起兵,投奔之。燕元元年(384),垂称王后,封
见“契翰部”(1565页)。
?—1859清代咸丰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将领。彝族。南华县锈水塘人。南诏※细奴逻之裔。咸丰三年(1853),帅五六百人首举义旗,反抗清政府镇压与迫害。六年(1856),帅部加入※李文学起义军,勇敢善战
明代云南耿马地区傣族首领之一。耿马安抚使们罕弟。万历十一年(1583),缅侵木邦,明参将邓子龙、副将刘綎率兵征剿,其父请为前部,与兄们罕随征。复木邦。十二年,授们罕为耿马(治今云南耿马县)安抚使。兄卒
①清代八旗编审人丁之称。其制3年编审1次。沿用“三年则大比”(《周礼·小司徒》)古制,原义即每届3年再次简阅天下民数、民实(指地亩、牲畜、房屋等生活资料数目。周代民间基层组织:五家立一“比”,五比为一
1100—1163金宗室大臣。本名奔睹。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弟孛黑之孙,钭斡之子。幼侍太祖阿骨打。力大,年15能连扑6人,赐佩金牌。年17,从阿骨打伐辽。天辅六年(1122),奉国论勃极烈完颜杲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图形文字。“东巴”是纳西语,指从事传统宗教活动并能诵经的经师名称。他们称此文字为“森究鲁究”,意为“木石的记号”,见木刻木,见石画石。文字起源何时,无确切记载。现存石刻《木氏历
1595—1665清初将领。又作吴拜。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武理堪长子。父死,袭管佐领事。年16随军略明抚顺,后以勇授侍卫。后金天命四年(1619),从征叶赫,负重伤力战不退。六年,破明军于南寿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