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妻姐妹婚

妻姐妹婚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娶亡妻的姐妹,即“续娶妻姐妹婚”。《左传》:卫庄公娶陈女厉妫,生孝伯早死,娶其娣戴伪生桓公。近代维吾尔、土家、景颇、鄂温克、鄂伦春、珞巴等族,亦如此。不少学者认为,此种形式为“妻姐妹婚”之典型。其二为一男子同时或先后娶几姐妹为妻。实为一夫多妻制之一种形式。古文献记载颇多,《史记》:尧“以二女妻舜”。春秋时贵族盛行姻娣婚。《公羊传》:“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指姐姐出嫁时,须随嫁一妹和一侄女,或数妹同时随嫁。《左传》载,穆伯娶莒国的戴己和声己两姐妹,声己即为随姐出嫁之娣。春秋以后,中原很少再行此俗,而少数民族地区尚继续流行。《晋书》称刘聪以太保刘殷二女为贵嫔,又以刘殷孙女4人为贵人。《魏书》记载太武帝拓跋焘娶赫连屈丐三姐妹;孝文帝先后纳冯熙3个女儿为后妃。明代建州女真有“婚嫁娶其姐,则妹以下皆随为妾”的风俗。近代西藏的僜人、赫哲、黎和独龙等族,仍保留这种婚姻形式。门巴族则多由男子入赘女家,与几姐妹先后成婚。个别学者将此类称做“夫姐妹婚”。妻姐妹婚残存原因:一曰,为保持夫妻双方两个家族之间的姻盟关系和利益;一曰,为便于照顾亡姐之遗孤。亦有学者认为,当与买卖婚或宗教因素有关。

猜你喜欢

  • 亦里察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亦里察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正统后设之亦力察卫皆改作伊拉齐河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90里有伊拉齐河。

  • 浩齐特部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 荣庆

    1855—1912清代大臣、文士。蒙古正黄旗人。鄂卓尔氏。字华卿。光绪九年(1883),参加会试。十二年(1886)中进士,以编修充镶蓝旗管学官。后历任侍读学士、蒙古学士、鸿胪卿、通政副使。二十七年(

  • 药食

    朝鲜族传统食品。亦称药饭。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朝鲜李朝洪锡漠《东国岁时记》载:“炊糯米拌枣、栗、油、蜜、酱,并蒸调海松子,名曰药饭”。又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载:“东俗谓蜜为药,故蜜饭曰药饭”。此为上

  • 瓦什峡遗址

    位于今新疆若羌县西南90公里沙丘中。原系古楼兰国经济中心。遗址保存数十间前后相连的手工业作坊,以及冶炼金属和烧制器皿的土窑。出土有隋唐及宋代钱币、纺织品和工艺品,还有元代汉文文书和玻璃器皿。

  • 乌鲁木齐政略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 咸安宫官学

    清代旗学学堂名,官办。清代为八旗、内府三旗子弟开办的初高级综合学堂。雍正七年(1729)创立,属内务府,以其总理事务大臣一人专管学务,又特简协理事务大臣无定员。初从内府三旗选取满、汉学生90名。乾隆元

  • 奥老西

    犴腿皮靴子。亦译作“熬罗西”。参见“和木楚热”(1448页)。

  • 甘露

    ①前秦世祖宣昭帝苻坚年号。359—365年,凡7年。 ②辽东丹国年号。辽天显元年(926),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始建此年号。五年(930),耶律倍投奔后唐后,年号沿

  • 西辽帝国

    见“西辽”(6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