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骨
见“纥骨”(944页)。
见“纥骨”(944页)。
朝鲜族传统食品。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是朝鲜人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宴客祭祀等必备之珍馔。制法;先将糯米洗净泡发后,放在笼屉内蒸熟,取出倒在木槽或木臼里,用木槌打成糕团。在打制过程中,要不时将木槌蘸水,以免
见“本雅失里”(48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剌山卫、尼玛拉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4卫同时设立。卫治在今黑龙江省巴彦县西集北野马山一带。宣德四年(1429)二月,与兀者等卫遣人来朝,奏言诸卫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见“额林哈毕尔噶山”(2537页)。
中国佛教胜地之一。与五台山、峨眉山、九华山、普陀山齐名。位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西北20余公里处炼洞区境内,为宾川、洱源、鹤庆三县交界处。该地山势背西北面向东南,前伸三支,后出一趾,形似鸡爪,故名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我国朝鲜族使用的语言。因和阿尔泰语系诸语言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不少学者主张将其归入阿尔泰语系。国内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吉林其它地区及黑龙江、辽宁等地也有分布,使用人口近200万(1990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布拉克把什村北约600米处。北倚科古尔琴山,南滨伊犁河。海拔690米。城呈方形,边长200米,城垣尚存,以土夯成,宽约10米,残高约1—2米不等。城外有护壕,宽1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