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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藏族学者。青海民和县拉加村人。曾先后在拉萨及青海寺院中学习佛典,获色拉寺格西及大昭寺拉仁巴学位。曾任拉萨色拉寺讲经师,也曾在青海塔尔寺讲经传法。著有《格丹格言注释》,在藏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该书收有民间故事71篇,在藏区广为流传,家喻户晓。
19世纪藏族学者。青海民和县拉加村人。曾先后在拉萨及青海寺院中学习佛典,获色拉寺格西及大昭寺拉仁巴学位。曾任拉萨色拉寺讲经师,也曾在青海塔尔寺讲经传法。著有《格丹格言注释》,在藏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该书收有民间故事71篇,在藏区广为流传,家喻户晓。
清末新疆军队枪杀市民事件。宣统元年(1909)五月二十六日,迪化(今乌鲁木齐)市民在红山嘴一带聚众抗议清政府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遭到官兵的野蛮镇压,当场被打死七八人。
亦名青阳文集、余忠宣公集。书名。元代党项人余阙撰。因余氏曾耕读于青阳山,故名。9卷。卷1为诗集,卷2至卷8为文集,门人郭奎辑;卷9有诗14首、文8篇,张毅续辑。明正统十四年(1449)沅陵县丞高诚汇刊
见“柳条边”(1576页)。
辽代官吏的临时任命状。辽代对契丹人和汉人实行两元的统治方法。皇帝平时不居首都,一年四季各有※捺钵。契丹人的事务,皇帝于驻跸处就地办理。汉人的事务,用皇帝的名义委中书省在首都代行。除拜官吏第一步则止行堂
见“吉囊”(681页)。
晋代休屠胡(屠各胡)首领。黄石(治今宁夏固原县东南)人。元帝太兴二年(319),聚众数千,起兵于新平(治今陕西彬县)、扶风(治今陕西泾阳县西北),归附于晋王司马保,据草壁(今甘肃灵台县附近),其将分据
?—1769清代武官。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征伊犁,因功授协领。后从征缅甸,收复孟拱、孟养,染瘴卒于军。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金大臣。奚族。伯德氏。挞不也子。初仕辽为御院通进。金太宗天会(1123—1135)初,随父归金。奉命招降松山、平州、蓟州未附军民,督之耕作。三年(1125),从完颜宗望攻宋,为军马猛安(千户长),与诸
见“萧排押”(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