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即“粟末靺鞨”(2189页)。
见“林丹汗”(1292页)。
见“达利水”(727页)。
县名。在青海西宁市北部,湟水上源北川河流域。秦汉之际为匈奴右地。汉武帝时属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左右,设长宁县,属西平郡管辖。十六国至隋初为吐谷浑地。唐为吐蕃所据,后归唐,由张议潮统辖。北宋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寺庙办事人员。地位在※尼尔巴之下。数目不定,根据需要设置。分掌寺庙各种杂务,如寺庙所属牛、马、羊群以及土地的经管与买卖、建筑工程的监督等。
见“盈歌”(1714页)。
①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札惕、察惕、察哈、爪忽都。※札剌儿部分支之一。该部世为铁木真(成吉思汗)祖辈奴仆。后随从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建立蒙古国,多立战功。成吉思汗属下“四杰之一”※木华黎国王、蒙哥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