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亚玛
见“斤勒”(372页)。
见“斤勒”(372页)。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筠族父。太平兴国四年(979)以绥州刺史职随李继筠助宋太宗征北汉,率蕃汉兵沿黄河列阵。渡河逼太原以张军势。后恃功跋扈不驯,被李继筠免职。后太宗复命知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市场主管官。负责管理市场及征收街税。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谷
元代土司名。《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四年(1327),“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八百等处宣慰司。其地在八百媳妇国境内,今泰国北部清莱、昌盛附近。为傣(泰)
见“花剌子模”(999页)。
1736—1781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绍文长子。乾隆三十二年(1767),缅甸木梳王入侵,其父因懦弱怯敌被革职后,继为宣慰使。三十七年(1772),
见“穆特菲勒”(2560页)。
?—1154金大臣。本名斜也。女真族。徒单氏。海陵王后徒单氏父。天眷二年(1139),为奉国上将军。以告发耶律余睹、吴十结党谋叛事,超授龙虎卫上将军。改户部侍郎,出为济南尹,迁会宁牧,封潭国公。复出为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明。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县境内。清初因明制。康熙四年(1665),黄天奇为安抚使。以子楚昌折节力学,有时名,后受命袭职。因重视发展文化教育,颇著成就。雍正十三年(1735)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