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穆哥
见“穆特菲勒”(2560页)。
见“穆特菲勒”(2560页)。
见“那颜”(928页)。
见“佛阿拉”(1096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嘲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石烈。
见“噶勒丹多尔济”(2504页)。
我国纳西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丽江、永胜、宁蒗、德钦、中甸、剑川、鹤庆、兰坪,四川凉山州的木里、盐源、盐边等县,西藏自治区的芒康县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约27万。纳西
见“槃瓠”(2457页)。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见“诸抹”(1951页)。
见“耶律隆庆”(1320页)。
即“彭宏澎”(2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