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正统后所设只卜得卫同作扎穆图卫。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
即“榜什”(2420页)。
又名“阁道”或“复道”,古代西南山区交通设施名。多设于绝险之处峭岩陡壁之上,凿孔架桥连阁而成。《四川通志》载:“石鼓偏桥,即古秦汉制也。缘崖凿孔,插木作桥,铺以木板,覆以土,傍置栏护之。”有木栈和石栈
清初城名。参见“萨尔浒”(2006页)、“萨尔浒之战”(2012页)。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瑞麟归附,清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中所。嘉庆至
书名。旧题南宋叶隆礼撰。纪传体辽代史,凡27卷。书成于南宋末至元初。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祐七年(1247)进士,由建康通判历官秘书丞。据书首进书表,书在淳熙七年(1180)上进,这与作者经历和书的内
1678—1735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原名允祯。康熙帝※玄烨第四子。1722—1735年在位。年号雍正。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噶尔丹,统率正红旗大营。三十七年,封贝勒,四十八年,进封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