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敌
见“萧匹敌”(1992页)。
见“萧匹敌”(1992页)。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
明代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县)土目。壮族。天顺元年(1457),杀田州知府岑鉴,据其地,冒袭知府职事,公开反明,自命敌国大将军,潜号太平王,张凤旗,鸣钲鼓,攻占向武州,兵袭南丹州,其势甚盛,地方州府莫
元朝大臣。字公迈。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孙,恒阳王※廉希宪第五子。由太中大夫、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使,任至江西等处行省参知政事。曾师事南昌士人熊朋来,从学诸经礼义。至治二年(1322),迁陕西行省左
?—720唐代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大辅。唐睿宗景云元年(710),遣使赴唐,贡方物。后与唐失和,延和元年(712),败唐军于冷硎,擒杀幽州都督孙俭。玄宗开元三年(715),遣大臣粤苏、梅落使唐请和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①渤海王国置。为定理府依郭州,领定理、平邱、岩城、慕美、安夷5县。州治故址或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之兴凯湖以东地区;一说即前苏联沿海州之苏昌城,等等。辽灭渤海后废(辽东京道之定州非其移置),其民因
即“拖日气”(1365页)。
见“皮山国”(670页)。
?—1254蒙古国将领。契丹族。青州防御使※石抹高奴子。窝阔台汗元年(1229),以父伐金卒于军,袭为千户。蒙哥汗三年(1253),擢总管,领兴元(今陕西汉中)诸军奥鲁(蒙古语,意为老小营)屯田,并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