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经圣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他鲁河”(574页)。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见“撒苏”(2491页)。
见“昔剌思”(1345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名。亦作涅苏。彝语音译,意为“红色的人”。他称为红彝、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易门、武定、云龙、双柏、石屏、墨江、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清官署名。内务府武备院设,为皇帝披挂铠甲。设司函长1人(函,指护身铠甲)、副司函长1人,下置司函※拜唐阿(执事人) 5人、承应人6名。逢皇帝出巡、狩猎或阅兵,御用甲胄例由武备院预备装运随行。需穿甲时,
藏语音译,又译翁则。旧时藏族地区寺院领经老喇嘛的称谓。一般用以称呼对经典有一定修养的受尊敬之老僧。负责寺院举行的会考或集体念经时带头诵第一句,众喇嘛继之。在寺内备受敬重。死后多用火葬。
?—1297伊儿汗国大臣。又译纳兀鲁思、尼佛鲁慈。蒙古斡亦剌部人。※阿儿浑之子。初佐阿鲁浑汗长子合赞,镇治呼罗珊(今伊朗霍腊散省与阿富汗西部)。娶伊儿汗阿八哈女秃坚术(托绀珠)公主为妻。至元二十六年(
1285—1320元朝第四代皇帝。蒙古孛儿只斤氏。※答剌麻八剌次子。蒙古语尊称普颜笃皇帝。早年师事名儒李孟,多所受益,深受儒学影响。成宗大德九年(1305),以皇后卜鲁罕秉政,奉诏出居怀州。十一年(1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