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制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950五代后汉时期楚王。字德丕。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之子,※马希范同母弟。原为武安节度副使、天策府都尉,领镇南节度使。性谨顺,受兄宠爱,受命判内处诸司事。
见“阿岱汗”(1210页)。
见“东乡族”(510页)。
见“塔思”(2156页)。
辽代五国蒲聂(盆奴里)部节度使。女真族。金景祖(即乌古迺,1021—1074)时,与完颜等部结成松散部落联盟,听命于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后起兵反辽,并断绝鹰路(捕捉,朝贡海东青之路)。辽朝将派兵讨之,乌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对其酋长或首领的称谓。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代长沙武陵蛮“名渠帅曰精夫”。建武二十三年(47年),武陵蛮精夫相单程曾据险隘起事,攻郡县。后为汉伏波将军马援所败,归降。
见“那吾鲁孜节”(932页)。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