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头
参见“冬”(583页)。
参见“冬”(583页)。
蒙古国时期汉人地主武装之一。金永清(今河北永清)人史伦以侠义著称,死后,河朔诸郡结清乐社40余,近千人,岁供其像祀之。元太祖八年(1213),其曾孙史天倪归降蒙古军,任万户,选壮勇万人为义兵,号清乐军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见“哥力各台吉”(1836页)。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知南院枢密事高勋以定策功受封,乾亨元年(979),韩匡嗣自燕王降封;开泰(1012—1021)中,景宗第四子耶律隆庆受封;景福元年(1031),后族萧孝穆徙封。重熙十年(
辽金常见的一种民间组织。由崇奉宗教的善男信女集结组合而成。亦作千人邑会。北魏以降,很多地区为建寺造像组成邑、会、社等不同名称的民间组织,人数众寡不一,辽金多达千人,以至二、三千人或更多。此“千”非确指
官名。明代所置京卫、外卫指挥使司设有指挥同知,低于指挥使,秩从三品。在少数民族地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给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守卫疆土,安抚土民,依例朝贡,服从征调,不纳租赋。清沿明制,在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卫逊鄂拓克。18—19世纪主要分布于伊犁河流域等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先民即汉代乌孙,为大玉兹的主体部落。据学者考证,今哈萨克语中的“比”(bi
?—1221金大臣。东北路按出虎割里罕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泰和三年(1203)进士。调庆都、牟平主簿,以廉能迁中都右警巡副使,补尚书省令史。贞祐(1213—1217)初,授吏部主事、监察御史,后遥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
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之一。参见“苗总牌”(13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