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弗伏
见“具伏弗”(1427页)。
见“具伏弗”(1427页)。
草原名。“他拉”蒙古语意为“草原”。位于内蒙古翁牛特旗东部,南北宽约15公里,东西长100公里,海拔300—500米。地势平坦开阔,地下水源丰富。春季绿草如茵,夏季野花遍地,牛羊布野,是一处水草丰美的
见“张堡城”(1182页)。
地名。云南德宏州陇川县的户撒、腊撒两大坝子统称。阿昌族主要居聚区之一,该地区还居住有僳傈、傣、汉等民族。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征麓川时曾占领该地,并在此屯兵,后又将该地据为私庄,称“沐庄”
石刻名。亦称“仁圣大孝文皇帝哀册文”。为哀悼辽道宗耶律洪基的石刻。有汉字和契丹小字刻的各一合。刻于乾统元年(1101),1930年出土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西陵即永福陵中,现
即“噶玛兰”(2500页)。
西辽感天皇后萧塔不烟年号。约1144—1150年,凡7年。
见“也古”(140页)。
隋朝官署名。大业十一年(615),西突厥射匮可汗遣侄儿率诸部首领到长安朝贡,同年朝贡者尚有龟兹、疏勒、于阗等使者。为处理日益繁多的西域事物,接待西域来使,设此专门机构。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