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
契丹军名。契丹在与宋战中,所获归降者分置二部,一为四捷军,一为归圣军。《辽史·百官志》载有四捷军都指挥使司,属南面军官职。
明代地方官署。洪武十二年(1379)二月,以洮州军民千户所升置。属陕西都司。是年一月,洮州(今甘肃临潭)十八族番首三副使舒朵儿、瘿嗉子乌都儿及阿卜商等叛,占据纳邻七站之地。朝廷命征西将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
古兵器。为火炮、石雷、手雷之较早者。其制法:凿石令圆,中空以为炮,置土火药于其中,再置引火线以引火。使用时,点燃引火线,以手抛之。每发,辄杀伤数人。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独木舟名。原俗称威乎、威弧、威忽等,此为近代文献记载中所造的形声结构的会意词。我国东北赫哲诸民族滨水各部落使用的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制法:截取粗直树干,中凿空而成。长可2丈,宽或容膝。头尖尾锐、形同一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一种民族歧视、
?—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尔朱荣从父弟。初为统军,从荣征伐。孝庄帝初,授安西将军、光禄大夫,封乐乡县开国伯。转安北将军、朔州刺史,改卫将军,兼京畿大都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