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荐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乡中,曰“乡荐”。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乡中,曰“乡荐”。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
书名。亦名《炎徼纪闻》(以白居易诗用《炎徼》泛指西南地区,故名)。明田汝成(约1503—?,字叔禾,钱塘即今浙江杭州市人)撰。书分4卷。凡14篇,成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作者历官贵州、广西10余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神宗光定年间(1211—1223)。铜质,制作规正。文字精美,带行体。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1572—1637清初将领。满族。舒穆禄氏。世居珲春(今吉林省珲春市)。库尔喀部长郎柱子。初从太祖努尔哈赤为侍卫,尚努尔哈赤女为额驸。以父为部人所害,杀仇人,率部内附,隶正黄旗满洲。从军大败辉发部多壁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即“巨连”(197页)。
赫哲族男子传统衣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大衣”。亦作“卡日其卡”。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大衣,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稍有差异。赫哲族以5—6张狍皮制作,长过
见“卜赤”(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