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事宜
书名。清嘉庆元年(1796)永保纂。全书约3万字。分疆域、山川、城池、古迹、官制、兵额、粮饷、屯田、户口、赋税、仓储、库贮、铁厂、马厂、官铺诸门。而于屯务尤详,为新疆乌鲁木齐首部方志。有嘉庆年间刻本和《边疆丛书续编》油印本。
书名。清嘉庆元年(1796)永保纂。全书约3万字。分疆域、山川、城池、古迹、官制、兵额、粮饷、屯田、户口、赋税、仓储、库贮、铁厂、马厂、官铺诸门。而于屯务尤详,为新疆乌鲁木齐首部方志。有嘉庆年间刻本和《边疆丛书续编》油印本。
古县名。原为吐谷浑居地。晋末,吐谷浑王阿柴(才)所筑浇河城,即在此县西120里。北周建德五年(576),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取其地,置县,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东。唐上元(760—762)后,地入吐蕃,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奴隶的一种。祖先是很早以前被抢夺或买来的汉人,经主子强制配婚安家而成,世代为奴隶,隶属于※格节。等级地位同于阿加。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高句骊国军职名。其名仅见于《新唐书·高丽传》。比唐之卫将军。其下军官称※“末客”。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子君。主要分布在云南昆明市。其祖先原住市周各县。详见“彝族”(2594页)
北魏北海王元颢年号。528—529年,凡2年。一说529年4月建号孝基,5月改元建武。
见“拓跋力微”(1359页)。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的驻军将领职称。系地方性职官。唐会昌二年(842),吐蕃达磨赞普被弑后,别将论恐热即任落门川(今陇西县附近)讨击使。拥兵争河陇吐蕃军权,以图实现自立为赞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