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密氏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南部,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辖域东西130里,南北100里。东、西、南三面临海,北接复州界。周、秦属朝鲜地。汉属辽东郡。晋、隋属高句丽。唐置金州。辽改复州化成县。金改苏州安复军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所在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市附近布尔哈通河及海兰江流域,或说在该省珲春县境,有说在朝鲜咸兴平野一带,亦说在海兰江及朝鲜咸镜道地区。今多数学人以第一说为是。辽在其地设蒲卢毛朵大王府,以其
北燕冯弘年号。431—436年,凡6年。
藏语音译,意“俸粮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粮食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俸粮,兼放高利贷。
即“主儿勤”(620页)。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1860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①见“哈达部”(1633页)。 ②参见“镇南关”(2511页)。
对今外兴安岭以南至长白山地区的泛称。初见于《金史》。今长白山和黑龙江唐代名曰白山、黑水。女真先人自古活动于长白山北麓、松花江和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因其主源为黑水靺鞨,辽代其许多部落广布于长白山地区,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