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巴袁雷传
书名。又称《主巴庆喜妙传》。作者主巴袁嘎雷贝班党,简称主巴袁雷(1455—1529)。作者属藏传佛教噶举派主巴葛举支派,为该派中主巴支派三颠僧之一主嫩(意为主巴颠狂者)。实际指其放荡不羁、语出狂言、性情怪诞。本书即其自传。亦有谓作者系多吉明坚者。全书以木刻版行世,共4卷353页。对研究主巴葛举派教史及僧人生活情况有参考价值。珠列寺有此雕本。
书名。又称《主巴庆喜妙传》。作者主巴袁嘎雷贝班党,简称主巴袁雷(1455—1529)。作者属藏传佛教噶举派主巴葛举支派,为该派中主巴支派三颠僧之一主嫩(意为主巴颠狂者)。实际指其放荡不羁、语出狂言、性情怪诞。本书即其自传。亦有谓作者系多吉明坚者。全书以木刻版行世,共4卷353页。对研究主巴葛举派教史及僧人生活情况有参考价值。珠列寺有此雕本。
见“恩古特”(1896页)。
见“萧敌鲁”(1998页)。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见“萧普达”(1999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以妇女为家长或氏族长的制度。与父权制相对而使用的术语。自巴霍芬《母权论》一书发表后,经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论证,认为氏族社会前期为母权制。妇女在社会上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传继。男子的财
?—170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固山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尔弟。康熙三十年(1691),率众归附清朝。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以
西夏官署名。掌管境内吐蕃、回鹘等民族机构。西夏建国后在吐蕃、回鹘集中居住的河西走廊中部甘州(今甘肃张掖市)置镇夷郡,并设此机构以绥抚各族人民。
见“蓝市城”(2316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环锡林河(今西林河),东至浩齐特界,西、北接阿巴哈纳尔旗界,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住地,至塔尔尼库同始名所部曰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