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5—164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子。太宗皇太极时,晋固山额真(都统)。后金天聪三年(1629),夺永平4城,与图尔格,纳穆泰等驻守滦州。四年,明军破滦州,弃城奔永平,
见“青岩教案”(1281页)。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滇东北地区。约成书于清初,作者不详。主要记载水西(今鸭池河以西,大方、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茫部(今云南镇雄县一带)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明代西藏古地名。又作内邬宗。在今西藏拉萨市西南。永乐十一年(1413),明中央政府在其地置牛儿宗寨行都指挥使司(358页)。
见“土默特万户”(72页)。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