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各地办事大臣掌握。官秩分别为三品至七品不等,不能世袭。大都拥有养廉田和佃户。名目繁多,称谓复杂,记载不一。现据《西域同文志》、《西域图志》、《回疆通志》、《西域闻见录》等记载,将其名称、别称、职掌、品秩、拥有养廉地等情况,作一览表分述于下:
清代维吾尔族伯克官职一览表
| 序 号 | 官名 | 他称 | 职掌 | 品 级 | 养廉费 (千文为 单位) | 田地 (巴特满 为单位) | 佃 户 |
| 1 | 阿奇木伯克 | 总理城乡诸务 | 3、 4 5、 6 | 30 12、 5 7、 5 5 | 150 80 40 30 | 80 30 15 4 | |
| 2 | 伊沙噶伯克 | 伊什罕、 伊沙 罕伯克 | 佐阿奇木伯克管理事务 | 4 | 15 | 100 | 50 |
| 3 | 商伯克 | 掌征输粮赋 | 4 | 12、 5 | 80 | 30 | |
| 4 | 噶杂纳齐伯克 | 管理地亩粮赋 | 4 | 12、 5 | 80 | 30 | |
| 5 | 茂特色布伯克 | 莫啻沙布、莫啻色 卜、 莫提色布伯克 | 管理经典、 整理教务 | 5 | 7、 5 | 40 | 15 |
猜你喜欢
田州岑氏源流谱
广西田阳壮族岑氏之家谱。不分卷。清岑某撰。内容记自岑仲淑于宋皇祐元年(1049)官拜大理评事,至清光绪元年(1875)二十九世岑乃青止。内分《谱叙》、《支派图》、《官职》、《世谱》、《列传》、《土官世
瑚图灵阿
①(?—1779)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年(173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七年(174
温水
古河流名。即今云、贵两省境内南盘江与其下游的红水河。《水经·温水》曰:“温水出牂柯夜郎县”,自县西北流,经谈藁,与迷水合,西出益州铜濑县谈虏山。经味县,西南经滇池。东南经牂柯之毋单县。又东南经兴古郡之
汾阳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四年(1317),太宗次子阔端孙别帖木儿受封。
火寻
见“花剌子模”(999页)。
罗桑赤烈
186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孜仲。二十九年(1903),任堪仲,后被代本擦绒巴派往春丕谷,先后于格乌岗、干坝宗与侵藏英军谈判。次年,被委任为喇嘛噶伦。宣统元年(19
拨什库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玉保
?—1757清朝大臣。蒙古镶白旗人。乌梁海济勒门氏。初任理藩院笔帖式,累迁郎中。乾隆三年(1738),升侍郎。八年(1743)、十二年(1747),二次率准噶尔使者入藏熬茶礼佛。十六年(1751),迁
丹阐
满语音译,意为“母家”。清代后族之称。旗制三皇太后、皇后之母族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指有功旗员抬高旗籍之制),入上三旗;在上三旗者,则受殊遇。《清宫词》:“家人燕见重椒房,龙种无端降下方,丹阐几曾封贝
熟户
宋代汉族对党项族部落族帐人户的称谓。与生户相对。一作属户。指唐代后期开始内迁并散居于今甘肃、宁夏、陕西北部、内蒙古等地靠近汉族聚居地区,或入居州城与汉族杂居,从事农业、手工业的党项羌人。有的党项贵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