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清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字季和。咸丰进士。累官内阁学士、督顺天学政。光绪十年(1884)时议筑铁路,他痛陈铁路有八害。光绪帝责其诞妄,降三级。两年后,筑铁路议再起,复上疏阻止。十八年授大
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规定以七十七钱为百(省陌),市井交易又扣去五钱,谓之依除。
①(1452—1527)明福建莆田人,字待用,号见素,晚号云庄。成化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忤太监,有声誉。弘治元年(1488)擢云南副使。正德间以镇压农民起义进右都御史。世宗即位,官至刑部尚书。
西汉置。治今湖南攸县西南。属长沙国。元光六年(前129)封长沙定王子福为容陵侯,改属桂阳郡。元鼎五年(前112)国除为县,仍属长沙国。东汉属长沙郡,末年废。
①西汉元朔二年(前127)改齐国置。治临淄县(今山东淄博市东旧临淄北)。辖境相当今山东淄博、临朐、广饶、桓台、青州、沾化、滨州、高青、利津、博兴等市、县地。元狩六年(前117)改为国。元封元年(前11
官名。清制,未实授而由各衙门堂官派委署理主事者。定期任满后可升任主事。
春秋时投靠贵族的贫民。《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述鲁国季氏云:“隐民多取食焉,为之徒者众矣。”杜预注:“隐,约,穷困。”
法律用语。唐制,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爵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刑者,得按请章诸人之例,减刑一等。但犯五流者则不能减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为海军部之前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同时将练兵处军学司水师科及工部船政事宜并入。掌全国海军政务,凡厘定章制,考究教育,节制海军人员,监督造械,任补黜陟官员,皆由该处
?—1012哈喇汗朝哈森·布格拉汗之裔。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萨曼尼王朝国乱,他拓境河中,与可疾宁王朝合灭萨曼尼,瓜分其国。阿姆河以南归可疾宁,河以北归哈喇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