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煎熬硝磺。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①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宪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旧名,二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刑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官名。南齐公督府僚属,集曹长官。梁、陈沿置。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魏亦置,初设员若干,宣武帝永平二年(509)并为一员,自七品上至九品。北齐沿置,自七品上至八品上不等。常省称为“集曹参
官名。西域莎车园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西汉时西域莎车国置,掌夜间防务等。《汉书·西域传·莎车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骑君,备西夜君各一人,都尉二人,译长四人。”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或由本衙门拟定正、陪咨吏部,或予取数名,交吏部注册,缺出依序升用。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
学官名。梁置,见“太学”。
官名。战国秦置。打更巡夜的小吏。一说守囚之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可 (何)谓署人、更人?耤(藉)牢有六署,囚道一署旞,所道旞者命曰署人,其他皆为更人。或曰守囚即更人殹(也),原者署人殹
“左民都令史”省称。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都”。
满语官署名。即“打牲乌拉衙门”。布特哈,意为“渔猎”。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行政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处理全县行政事务。设县长一人,所属有警察、财政、建设、教育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县组织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