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前秦置。掌管居于东北地区的鲜卑族事务。石越以平州刺史领此,镇龙城(今辽宁朝阳)。见《晋书·苻坚载记上》。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亦称副贰、副职。
官名。据《宋书·百官志》记载,凡郡将之开军府者,均置司马,以主兵事。如《南齐书·萧景先传》记其在南朝宋末为广兴郡司马;《南齐书·东南夷传》记永明初刘僧寿为巴东军府司马。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官名。宋初,国家财计归三司,户部无职掌,止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充,以受天下上贡、元会陈于庭。见《宋史·职官三·户部》。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观测天文气象。隶太常寺太史署。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官署名。初隶詹事院,后隶徽政院。秩从五品,领本处八千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人。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废。